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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奧"客

3/15晚上~去台茂歡影城看'麻辣女王'

因為歡影城不能帶外食

所以都會在影城買些東西吃,

習慣都會買一些東西,邊看電影邊吃東西

這次也不例外的買了一個一手杯(爆米花+可樂)、還有一杯熱美碌

熱呼呼的"美碌"超燙的~還想說涼一點再喝~

結果~

美碌只有六分滿,還淡的像開水一樣,

  太過分了~

台茂歡影城不能帶外食就算了,

連賣東西都不能腳踏實地一點,

這樣對上門的消費者怎麼交代,

有時看電影時,趕著進場~

買了東西就趕緊進場了,也不會檢查一下自己所買的東西的~

影城對我們這些沒有其他選擇消費者,是不是就當我們是"冤大頭"呢?

電影散場後,已經凌晨12點了~

我拿著淡的像開水的六分滿美碌

已經在打烊的櫃檯,還有一位服務小姐

我打開淡的像開水的六分滿美碌向服務小姐說~

小姐你們的東西似乎偷工減料太嚴重了~

美碌只有六分滿,還淡的像開水一樣,

服務小姐說:那我再幫您換一杯~因為我們的機器........................

我覺得在一個消費者的立場上,

並不想知道你的機器發生了什麼因素的故障~

我只想知道,沒有選擇權的消費者你們到底重不重視,

影城不能攜帶外食,

那請問影城內販售的東西又給這些沒有選擇權的消費者什麼期待?還是保障呢?

淡的像開水或許不容易發現,

但六分滿的美碌應該很容易發現吧!

在當下請問影城的人員有做任何的處理嗎?

我並不想為了60元跟影城爭什麼賠賞?

我只是覺得是不是應該對我們這些沒有選擇權的消費者多一些尊重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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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enly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